臨沂工傷認定情形及認定要點 臨沂市工傷認定

臨沂工傷認定情形及認定要點 臨沂市工傷認定

臨沂工傷認定情形及要點
 ?。ㄒ唬┰詮ぷ魘奔浜凸ぷ鞒∷?nbsp;,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認定要點】“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構成工傷的充分條件 , “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更多的是證明工作原因的輔助因素 , 同時也對工作原因起補強的作用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 則推定為工作原因,亦可認定為工傷 。
 ?。ǘ┕ぷ魘奔淝昂笤詮ぷ鞒∷?nbsp;,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認定要點】所謂“預備性工作” , 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 。諸如運輸、備料、準備工具等 。所謂“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收尾性工作 , 諸如清理、安全貯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

 ?。ㄈ┰詮ぷ魘奔浜凸ぷ鞒∷?nbsp;,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認定要點】“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包括兩層含義 , 一層是指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違法的目的沒有達到,這些人出于報復而對該職工進行的暴力人身傷害;另一層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 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的意外傷害,諸如地震、廠區失火、車間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單位其他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傷害等 ?!耙蚵男泄ぷ髀氊熓艿奖┝Φ纫馔鈧Α敝械囊蚵男泄ぷ髀氊熓艿奖┝κ侵甘艿降谋┝εc履行工作職責有因果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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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要點】職業病必須是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引起的疾病 。如果某人患有職業病目錄中規定的某種疾病 , 但不是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引起的,而是由于其居住環境周圍有生產有毒物品的單位引起的,那么,該人的這種疾病就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中所稱的職業病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可直接認定工傷 。
【臨沂工傷認定情形及認定要點 臨沂市工傷認定】 ?。ㄎ澹┮蜆ね獬銎詡?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認定要點】因工外出期間包括:1.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2.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3.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 。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不能認定工傷 。職工因工作原因駐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確的作息時間,工傷認定時按照在駐在地當地正常工作的情形處理 。
 ?。┰諫舷擄嗤局校?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認定要點】“上下班途中”包括: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3.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 , 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胺潜救酥饕熑巍笔鹿拾ǚ潜救酥饕熑蔚慕煌ㄊ鹿屎头潜救酥饕熑蔚某鞘熊壍澜煌?、客運輪渡和火車事故 。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件 。“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固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 , 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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