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創業社保補貼申請條件/對象/額度/材料


自主創業社保補貼
一、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二、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畢業5年內(以畢業證落款日期起算)的高校畢業生 。

(2)用人單位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 , 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
(3)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
三、補貼標準及期限:
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含創業者本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 。最長不超過3年 。
四、申請材料:
(1)身份證;
(2)畢業證書;
(3)勞動合同 。
五、申請說明:
【江門創業社保補貼申請條件/對象/額度/材料】首次補貼申請應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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