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職工醫保住院報銷起付標準是多少?


中山職工醫保住院報銷起付標準是多少?
參保人每次住院需自付住院起付標準以下的醫保費用 。一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400元/次,二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次,三級定點醫療機構800元/次 。同一醫保年度,參保人因病情需要市內轉院(僅限本市上下級定點醫療機構間)由轉出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為其辦理轉院手續后 , 參保人于次日內在轉入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入院手續的 , 可連續計算住院起付標準 。【中山職工醫保住院報銷起付標準是多少?】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按本辦法規定享受住院統籌、門診統籌和個人賬戶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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