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辦理居住證所需要房屋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館出具的住宿證明,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等 。

【江門市辦理居住證所需要房屋證明材料】居住處所證明:
1.房屋所有權證;
2.購房合同;
3.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4.房屋租賃合同;
5.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 。
注意:居住證所證明僅是申辦材料之一 , 仍需準備其他申辦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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