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中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中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本市上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 。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本市上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 。參保繳費后 ,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按規定享受住院統籌(含日間手術)和門診(含普通門診和門診特定病種)統籌等待遇 。

城鄉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本市上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 。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累計起付標準為15000元 。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比例
參保人住院和門診特定病種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后 , 同一醫保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醫保費用累計超過15000元至30000元以內的,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支付60%;超過30000元的部分,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支付65%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