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升初資料登記審核怎么審核 西安周至縣小升初資格審核流程


審核流程:
1.適齡少年入學登記前須接受信息審核 。信息審核由各學校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 。
2.學生及其家長登錄縣政府門戶網站、西安市教育局門戶網站或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以下簡稱“招生平臺”)及其微信公眾號(xaywjy)自行下載并填寫《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按照資料審核辦法持入學相關資料,到對應學區公辦初中進行入學信息審核 。
3.7月9日9:00—7月21日17:00適齡少年家長到戶籍所在學區學校進行信息登記;各初中進行入學信息審核 。
所需資料:
(一)城區公辦學校(周至七中、二曲中學、新區中學,東街小學、西街小學、八一小學、新區小學)招生入學
1.城區戶籍類

凡具有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簿及相關材料到所劃定學區學校登記入學 , 法定監護人需與子女戶籍一致 。
2.周至縣非城區戶籍但在城區有住房類
(1)個人自建房類:
①個人自建房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建房時間、地址、家庭人數、左鄰右舍戶主姓名、入住時間和入住證明(須有單位公章、辦理人簽名及其聯系電話) 。
②個人自建房交款收據原件及其復印件 。
③個人自建房整體房屋正面照片 。
④流出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社區)和戶籍所在學區學校蓋章的同意學生流出接受義務教育的證明(附件10) 。
(2)購商品房類:
①購房合同原件及其復印件 。
②房產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
③購房正式票據原件及其復印件 。
④流出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社區)和戶籍所在學區學校蓋章的同意學生流出接受義務教育的證明(附件10) 。

(3)集資建房類:
①購房合同原件及其復印件 。
②房產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
③購房票據原件及其復印件 。
④流出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社區)和戶籍所在學區學校蓋章的同意學生流出接受義務教育的證明(附件10) 。
以上三類情況的新生家長持相關材料到現居住地(實際居住且與房產一致)對應的學區學校審核、登記 。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空余學位數時,依據登記學校“積分制”原則,按照房產證件取得的時間依次派位 。仍未被登記學校錄入的新生,家長應填寫《周至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統籌派位意愿表》(附件11) , 依據“統籌派位意愿表”中的意愿及房產證、購房備案合同取得的時間順序派位到有空余學位的統籌派位意愿學校 。若不愿統籌派位的,回戶籍所在地登記入學 。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周至縣接受義務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
進城務工人員是指非周至戶籍并取得周至縣居住證的務工人員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務工、戶籍、流出”等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審核登記;若登記的學區學校學位已滿,則由登記學校統籌派位入學 。
“居住、務工、戶籍、流出”等證明材料內容為:
居住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的周至縣居住證,居住證地址必須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同時,租房人員須提供《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表》(附件6)或與房屋產權所屬人簽訂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購房人員須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等有效材料(父母一方房產證或網簽合同、不動產信息登記審核表(附件7)、現居住地物業或社區的居住證明) 。
務工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合法、真實、有效的勞動務工合同或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
勞動務工:需申請人父母雙方與周至縣用工單位依法簽訂由人社部門監制的《勞動合同書》 。登記報名時,提供由人社部門出具的《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合同備案信息審核表》(附件8) 。
工商經營:需申請人父母在周至縣從事工商經營,應持工商營業執照到市場監管部門審核備案 。登記報名時,須提供《個體工商戶備案信息審核表》(附件9)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
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
流出證明: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社區)和戶籍所在學區學校蓋章的同意學生流出接受義務教育的證明(附件10) 。
(三)農村公辦學校招生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 , 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簿及相關材料按照入學流程 , 在學區學校審核、登記 。
全縣農村學校均可就近接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 。
周至縣戶籍留守兒童持村委會(或社區)證明,可就近在寄宿制學校入學,也可在周至縣有空余學位的公辦九年制學校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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