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居民身份證換領辦理指南 汕尾換領身份證


汕頭居民身份證換領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 。
②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 。
【辦理地點】
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
【辦理方式】
①公民符合相關受理條件的,可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換領居民身份證申請 。辦理換領手續,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舊日證 。

②繳納證件工本費 。
③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可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驗居民身份證 。【汕頭居民身份證換領辦理指南 汕尾換領身份證】

【所需材料】
①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②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
③居民身份證
④未滿十六周歲的居民需提供:監護人證件材料
【辦理時限】
六十日內;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有條件的地方 ,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
【辦理費用】
換領二代證每證20元 , 損壞換領每證40元 。
【注意事項】
一、公民在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期間 , 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
二、公民換發新證之后 , 應當交回原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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