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怎么舉報藥品及防疫物資價格漲價?

無錫怎么舉報藥品及防疫物資價格漲價?

無錫怎么舉報藥品及防疫物資價格漲價?
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若發現藥品及防疫物資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0510-12345或12315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
隨著我市優化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的出臺,為穩定我市"五類"藥品(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和防疫用品等價格秩序 , 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 ,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對我市各醫藥用品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條例》《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 自覺規范價格行為,依法合規經營,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 自覺維護藥品及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 。

二、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應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示醒目 。
三、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機大幅提高醫療藥品及防疫用品的銷售價格,經營者要合理定價,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 。

四、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 , 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
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 , 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
【無錫怎么舉報藥品及防疫物資價格漲價?】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
相關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