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規定 中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
根據《中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已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同一戶口簿內符合第四條規定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并繳納養老保險費;
距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60周歲,下同)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并允許躉繳若干年的養老保險費 , 但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中山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規定 中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距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不足15年的繼續繳費至滿15年的次月起,方可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繳費期間享受政府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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