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后失業了怎么辦?

淄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后失業了怎么辦?

安置后待崗或失業的退役士兵解決方案:
一、對安置上崗后非個人原因待崗、且未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
【淄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后失業了怎么辦?】1. 自愿解除勞動關系自主就業:
由當地政府督促企業依法為其辦理勞動關系解除手續 , 并落實相關待遇;

2. 有到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就業意愿且符合相關規定:
 ?。?)區縣的退役士兵由所在區縣政府落實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
 ?。?)市屬以上企業的退役士兵由民政、編辦、人社、財政協商解決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

3. 要求繼續在原單位工作的:
可等單位情況好轉后上崗 , 待崗期間,由區縣政府督促其所在單位按當地最低工資70%的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費 。
二、對因單位破產改制等原因解除勞動關系失業的人員:

1. 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本單位同工齡同崗位職工的同等待遇 。
2. 拖欠工資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優先予以清償 。
3. 本人有到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就業意愿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可優先安排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 。
三、對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之內、再就業有困難:
在個人提出申請、企業批準、雙方簽訂協議后,可實行內部退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再辦理退休手續 。
四、對符合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條件:
按照規定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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