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機動車變更登記攻略

泰安機動車變更登記攻略

泰安機動車變更登記攻略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ㄒ唬└謀涑瞪硌丈模?
 ?。ǘ└環⒍模?
 ?。ㄈ└懷瞪砘蛘叱導艿模?

 ?。ㄋ模┮蛑柿課侍飧徽檔模?
 ?。ㄎ澹┯嘶蹈奈怯嘶禱?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鄧腥說淖∷ǔ齷蛘咔ㄈ氤盜竟芾硭芟角虻?。
所以,小伙伴們更換了發動機要記得到車管所辦理變更登記哦~

所需資料: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
檢測站出具的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為個人車主代辦: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車主身份證原件、委托書;單位用戶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委托書;
【泰安機動車變更登記攻略】
更換發動機的證明、憑證(合格證、發票、進口憑證) 。
持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原件,新發動機的來歷憑證、合格證明開車前往車管所查驗區查驗車輛
注意事項:
辦理變更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 , 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2、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3 、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4、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5、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
6、報廢車的拆車發動機;
7、屬于盜搶騙和抵押車輛的發動機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