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起訴由誰決定

【檢察院不起訴由誰決定】
檢察院不起訴是由本檢察院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的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一般對于危害不大、情節顯著輕微的,不是犯罪的不起訴;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不起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起訴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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