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身份證能起訴離婚嗎

【有身份證能起訴離婚嗎】
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通過和平協商的方式來結束婚姻 , 可以選擇起訴離婚 。但是只有身份證不可以進行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離婚起訴狀、結婚證原件、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和夫妻共同財產清單 。財產清單里面概括了動產和不動產的名稱、規格、件數、價值等的內容 。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 ,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 , 調解無效 , 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調解無效的 , 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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