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訴訟費標準是多少


民事訴訟訴訟費標準是: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分段累計交納;
【民事訴訟訴訟費標準是多少】2、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 , 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 , 不另行交納;
3、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 , 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4、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
【法律依據】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 ,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 。被告提起反訴 , 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 , 由被告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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