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請律師的政策解讀 刑事拘留請律師管用嗎

律師解答:
當然有用 。

刑事拘留請律師的政策解讀 刑事拘留請律師管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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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在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拘留后,就委托律師介入,這樣律師才能及時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為其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 。
律師擔任辯護人后,可以充分行使其權利,為犯罪嫌疑人進行無罪或罪輕的辯解 。辯護律師更注重案件中無罪與罪輕的證據,必要時調查收集偵查、起訴、審判機關沒有得到的無罪與罪輕證據,進而提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無罪或罪輕的辯護主張 。
法律依據:
【刑事拘留請律師的政策解讀 刑事拘留請律師管用嗎】《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委托辯護的時間】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
【委托辯護的形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
【辯護人的告知義務】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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