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質證順序是怎樣的


當事人質證的順序是:原告出示證據 , 被告、第三人與原告進行質證;被告出示證據 , 原告、第三人與被告進行質證;第三人出示證據 , 原告、被告與第三人進行質證 。
【民事訴訟質證順序是怎樣的】《民訴證據若干規定》第47條規定:“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 , 由當事人質證 。未經質證的證據 , 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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