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規定


全國各省市一般一到三年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2018年最新消息,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為2420元/月,位居全國第一,緊隨其后的是廣東、北京、天津、江蘇和浙江,這五個省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也在2000元以上,山東省以1910元元位于第七 。另外,北京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全國最高的24元/小時 。上海市、天津市和廣東省分別排名二、三、四名,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突破20元 。山東省以19.1元/小時位于全國第五 。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三)勞動生產率;(四)就業狀況;(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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