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了別人撿到能用嗎

【身份證丟了別人撿到能用嗎】
為了防止身份證被被人拿去違法使用,因此在丟失身份證后,應當立即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告知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并申報丟失補領 。如有必要的話最好在報紙上刊登丟失聲明或到派出所開具掛失證明,這樣能有效預防他人利用居民原身份證進行非法活動時,以上兩種證明作脫罪的證據 。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