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訴訟中的保全措施有哪些


財產保全采取的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
查封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進行保全的財物清點后,加貼封條,就地封存,或者異地封存 。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場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內不允許被申請人動用和處分 。
【代位權訴訟中的保全措施有哪些】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銀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機構,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處分其存款的措施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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