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承認多重勞動關系意味著什么


對于全職人員從事兼職的情形 , 我國法律法規并不鼓勵 , 但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允許職工在完成8小時工作任務外 , 可以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 前提是不影響本職工作 。如果因為兼職而給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 , 法律法規做出了賠償規定 。
【法律依據】
【我國承認多重勞動關系意味著什么】《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 , 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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