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撤回與撤銷區別
【要約撤回與撤銷區別】
要約撤銷和要約撤回的區別是:目的上 , 要約的撤銷在于消滅要約的效力;要約的撤回在于阻止要約生效 。時間上 , 要約的撤銷是在要約生效之后 , 承諾發出之前;要約的撤回是在要約生效之前 。如果承諾生效 , 則合同成立 , 要約既不能撤回 , 也不能撤銷 , 否則就等于允許當事人撕毀合同 ?!睹穹ǖ洹返谒陌倨呤鍡l要約可以撤回 。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第四百七十六條要約可以撤銷 ,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約人以確定承諾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 , 并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準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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