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保全與訴訟保全的區別


【訴前保全與訴訟保全的區別】1、提起的主體不同 。訴訟財產保全,一般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則只能由利害關系人提出申請 。
2、保全的前提條件不同 。訴訟財產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其他原因;而訴前財產保全的前提是情況緊急 。
3、是否必須提供擔保不同 。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人不是必須提供擔保;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
4、裁定時間不同 。對訴訟財產保全,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對于情況不緊急的,可以適當延長做出裁定的時間;而對于訴前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必須在接受申請后48小時內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長時間 。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 。訴訟財產保全以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而訴前財產保全則以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作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 。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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