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有:
1、主動公開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
2、依申請公開 。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行政機關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體形式;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
【法律依據】
【威海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有哪些】《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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