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校園放高利貸構成什么罪


要是單純的在校園放高利貸的行為,那么在我國僅僅被認定為違法行為,不過尚不構成犯罪行為,因此此時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但要是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或者之后,同時涉嫌構成其他的一些犯罪的話,則就可以對行為人定罪處罰 。特別是“套路貸”,其實質是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構成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虛假訴訟罪等犯罪 。
【法律依據】
【在我國校園放高利貸構成什么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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