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怎樣承擔刑事責任


教唆犯,是指以勸說、利誘、授意、慫恿、收買、威脅等方法,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教唆人,即構成教唆犯 。
【教唆犯怎樣承擔刑事責任】教唆犯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
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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