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發包適用于什么情況


直接發包是指由發包人直接選定特定的承包人 , 與其進行直接協商談判 , 對工程建設達成一致協議后 , 與其簽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式 。我國只有少數不適用招標發包的特殊工程 , 才適用直接發包 。
這些特殊性體現在兩個方面:
1、工程項目本身的性質不適宜進行發包 , 如某些保密工程或有特殊專業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等 。
2、從建筑工程的投資主體上看 , 對私人投資建設的工程 , 采用何種方式發包 , 法律一般沒有必要加以限制 , 投資人可以自行選擇發包方式 。但無論選擇何種方式發包 , 發包人應將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
【直接發包適用于什么情況】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 , 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 ,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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