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使用童工是怎么處罰的
單位使用童工的處罰是:
1、對單位使用童工的,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
2、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1500元到3000元 。
3、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罰款1500元到3000元 。
【法律依據】
【單位使用童工是怎么處罰的】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三條,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護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
推薦閱讀
- 常用的速度單位有哪些
- 騰訊新聞怎么切換賬號登錄
- 431怎么看大眾車數據流
- 萬能充電器怎么用 萬能充電器的安全使用
- 如何使用soul匹配好友
- 釘釘怎么投屏
- 水立方面積,水立方的占地面積約8什么單位
- 考事業單位怎么準備什么時候報名丿 考事業單位怎么準備
- 我的世界怎么使用旗幟做地圖標記
- 大疆靈眸3手持云臺如何使用 由什么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