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藏、水流屬于什么所有


礦藏,主要指礦產資源,即存在于地殼內部或者地表的,由地質作用形成的,在特定的技術條件下能夠被探明和開采利用的,呈固態、液態或氣態的自然資源 。
礦藏、水流的所有權只能屬于國家所有 。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
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 。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
礦業開發與環境保護可以和諧共生
我國的綠色礦山、智能礦山、雙碳礦山、礦山公園建設,正在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礦業發展新模式 。盲目開發、無序開采、粗放管理的礦業發展模式,經過一輪輪資源整合和優勝劣汰,正在成為歷史 。
云崗礦、東灘煤礦、鳳城油田、普光氣田、鞍鋼集團、大冶鐵礦、凡口鉛鋅礦、錫鐵山鉛鋅礦、棲霞山鉛鋅礦、金徽礦業、平果鋁土礦、紫金山金銅礦、焦家金礦、雙江口螢石礦、甕福磷礦、鼎鑫石灰石礦、新開元碎石、上海深坑酒店、首云國家礦山公園、唐山開灤煤礦國家礦山公園、黃石國家礦山公園、阜新海州露天礦國家礦山公園、自然資源部發布的《社會資本參與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案例(第一批)》等等一系列真實案例表明,礦業開發過程中可以同時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后的礦山可以變成綠水青山,開發修復后的綠水青山可以變成金山銀山,礦業開發與環境保護可以和諧共生 。
【礦藏、水流屬于什么所有】正確認識礦業開發與自然和諧共生,才能在礦業開發過程中“生態優先”,而不是在礦業開發前讓“生態優先”擋住礦業開發之路,才不會以“礦產資源保護”之名阻卻礦業勘查和開采,才不會“礦業妖魔化”、“礦業污名化”、“談礦色變”、“礦山關停一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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