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交接制度的主要內容


出納交接制度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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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交接制度主要內容有:
1、凡現金、金銀、外幣、有價證券在換人經營時,都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2、出納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將經辦的一切款、物、賬移交清楚,其中管庫員應將所保管的現金、金銀、武器彈藥及其他有價物品等,按當日實有庫存數詳列移交表,與會計賬簿核對相等;
【出納交接制度的主要內容】3、出納主管人員調動工作時,應將出納部門所保管的一切現金、金銀、貴重物品等,全部填列移交表,與會計賬簿核對,由行處負責人監交,點驗無誤后,由監交人員及交接雙方簽章備查;
4、為防止現金收付憑證丟失,做到責任分明,出納與會計兩個部門間的現金收付憑證傳遞,也要建立登記簽收手續,以便將責任落實到人,確保賬款、賬實相符和庫款安全 。
以上便是出納交接制度的主要內容的相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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