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怎么分都甲

【明朝是怎么分都甲】

明朝是怎么分都甲

文章插圖
1、都甲制,盛行于明、清兩代,縣下設置“都”,都下設置“甲”,一般以序數命名,分別為一都、二都以及一甲、一都二甲等,征收賦稅錢糧,是都甲的主要任務 。
2、明朝是里甲制或稱保甲制,“以一百十戶為一里,攤丁糧多者十戶為長,余百戶為十甲 。甲凡十人 。歲役里長一人,甲首一人” 。明代法律規定“農業者不出一里之間,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 。任何人離鄉百里,都必須持"路引","路引"實際上就是離鄉的證明 。
3、明清兩朝的行政區劃都是都甲制,都甲和現在的鄉村一樣 。還有一個特點是,明清兩朝的戶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