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醉駕人員的處罰是什么


南京醉駕人員的處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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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于醉駕的處罰:
1、行政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 ,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南京醉駕人員的處罰是什么】2、刑事處罰:構成危險駕駛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 ,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 處拘役 , 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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