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與施工方的區別

【施工單位與施工方的區別】

施工單位與施工方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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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與施工方的區別在于意思不同 。施工單位又稱承建單位,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單位的簡稱 。指承擔基本建設工程施工任務 , 具有獨立組織機構并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單位 。在采取承發包方式進行施工時,施工單位,常被稱為乙方 。施工方是指由于項目管理的核心任務是項目的目標控制,因此按項目管理學的基本理論,沒有明確目標的建設工程不是項目管理的對象 。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階段進行 , 但它也涉及設計準備階段、設計階段、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 。在工程實踐中,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項目管理工作也涉及設計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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