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合同不完全履行 , 是指債務人雖然履行了債務 , 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 。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給付和加害給付兩種情形 。瑕疵給付是指債務人履行的標的物在品種、規格、數量、內在質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履行行為 。如果因債務人交付的標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害的,此種給付行為則為加害給付 。
【法律依據】
【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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