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有哪些


法律對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勞動法》第五十八條 ,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
【法律對未成年工特殊保護有哪些】《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第三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的勞動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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