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具體流程怎么走


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
(一)當事人要準備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 。
【婚前財產公證具體流程怎么走】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后 , 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 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 , 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 。
(四)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 當事人就可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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