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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