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關于拘留有哪些規定
刑訴法關于拘留的規定有:
1、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 , 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
【刑訴法關于拘留有哪些規定】2、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 , 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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