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下落不明怎么離婚


夫妻一方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解除婚姻關系 。1.通過法院直接起訴離婚,解除婚姻關系,配偶下落不明,不滿兩年或兩年以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 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規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二 , 通過特別程序宣告失蹤或死亡來解除婚姻關系,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解除婚姻關系,如被宣告死亡其婚姻關系也在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 。
【一方下落不明怎么離婚】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 ,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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