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58條是怎樣規定的


【民法總則58條是怎樣規定的】根據《民法總則》第五十八條,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 。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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