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過失傷人單位要承擔賠償嗎
【職工過失傷人單位要承擔賠償嗎】
職工工作中因故意致人損害,用工單位承擔責任后是可以向職工追償的,但是賠償比例有一定的限制 。但是職工工作中因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用工單位承擔責任后不可以向職工追償 。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中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 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
推薦閱讀
- 高空墜落物砸傷人怎么賠錢
- 職工死亡單位怎么處理
- 工傷應如何認定
- 勞動法離職工資結算時間
- 辭職工資什么時候發
- 工傷認定期間換工作可以嗎
- 職工工傷賠償有哪些項目
- 女職工休產假工資怎么計算
- 企業改制不開職工大會合法嗎
- 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