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中的詐騙罪與非罪的區別


如果出借人實施了一個足以使借款人產生認識錯誤的欺騙行為,借款人因為上當受騙而支付高額利息,那么出借人成立詐騙罪、既遂 。
如果出借人實施了一個足以使借款人產生認識錯誤的欺騙行為,但是借款人沒有被騙 , 那么出借人構成詐騙罪,但是成立未遂 。
由此可見,套路貸案件構成詐騙罪的首要前提,并非是借款人有沒有產生認識錯誤、案件中有沒有被害人 , 首先要考慮的是出借人的行為到底是不是詐騙行為 。
【法律依據】
【套路貸中的詐騙罪與非罪的區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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