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公證的效力是什么
婚內財產公證指公證機關對已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權利的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
婚內財產公證有效,但公證并不是財產協議的必需,婚內財產協議只要雙方達成意思合意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 。但婚內財產公證對不知情的第三人無效,不得對抗善意不知情第三人 。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婚內財產公證的效力是什么】(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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