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拆遷需要哪些手續
強制拆遷需要的手續有:
1、申請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應當提交征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等材料;
2、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申請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申請機關印章,并注明日期;
3、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申請的 , 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法律依據】
【強制拆遷需要哪些手續】根據《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人民法院認為強制執行的申請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請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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