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有多久


依照繼承法第八條之規定 ,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 。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又進一步規定:
1、在訴訟時效期間內 ,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繼承人無法主張繼承權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
2、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
3、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
【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有多久】4、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內行使 , 超過二十年的 , 不得再行提起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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