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所需材料有哪些

上饒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所需材料有哪些

【上饒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所需材料有哪些】上饒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材料一覽
一、申請時間
在分娩或實施終止妊娠的流、引產等手術后,由參保職工本人或委托單位,于當次醫療行為結束后6個月內到參保的經辦機構申請 。
二、相關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再)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
3.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醫療機構出具的住院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出院證明、嬰兒死亡、流引產醫學證明等原件;
5.《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7.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 , 除需提供上述資料外 , 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⑴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⑵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
三、注意事項
參保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按照本實施辦法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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