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人才交流 郴州市人才評定申請指南

郴州人才交流 郴州市人才評定申請指南

郴州市人才評定申請指南
一、申報材料:
申請人填寫《郴州市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并準備相關附件材料(提供復印件,須同時審核原件)交所在單位統一申報 。
①郴州市人才認定申請表,由申請人本人簽名,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 , 并加蓋單位公章 。
②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
③人社部門出具的個人三個月以上參保證明(外籍可不提供) 。
④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屬于創業人員的 , 還需提供營業執照和半年以上完稅證明 。

⑤最高學歷、學位證明(取得國外院校和港、澳、臺地區院校頒發的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
⑥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等級證書 。
⑦符合《郴州市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如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研究課題結題材料、學術論文等 。

⑧按薪酬標準申報C類、D類人才認定的人員需提供一年內企業工資薪酬發放財務憑證、銀行流水單及個稅繳納證明 。
⑨需要的其他材料 。
二、受理:
市人才發展服務中心負責受理市本級所轄單位的申報,各縣市區、園區人才工作部門受理所轄單位的申報 。
各級人才工作機構受理時 , 應當場核對材料,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應補交的材料 。

三、初審:市人才發展服務中心受理的申報資料由市人社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各縣市區、園區受理的材料,由相應縣市區、園區人社部門和人才工作部門進行初審 。
初審通過的報市人才發展服務中心進行復審 。
四、復審:市人才發展服務中心對照《郴州市人才分類參考目錄》進行集中復審 。復審通過的,形成擬認定人員名單 。對于無法確定的特殊情形 , 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專門研究(必要時組織專家評審或實地考察) 。
五、審定:
市委人才辦對擬認定人員名單進行審核,并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審定 , 確定擬認定人員名單 。
六、公示:
【郴州人才交流 郴州市人才評定申請指南】將擬認定人員名單在市級媒體或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選,由市人才發展服務中心納入郴州市人才數據庫管理 , 并將認定結果反饋給申報單位 。
七、發卡:
對于認定為A、B、C、D類高層次人才,發放“郴州市人才榮譽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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