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單位職工不足15年能辦理退休嗎

新鄉單位職工不足15年能辦理退休嗎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到達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能否辦理退休?
【新鄉單位職工不足15年能辦理退休嗎】答: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按照現行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退休手續、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可由單位和個人按退休時的繳費基數一次性繳費(含職業年金)滿15年 。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從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種的 , 退休時是否可以折算工齡?

答:2014年9月30日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 , 并在過渡期內退休的,計算老辦法待遇標準時可以折算為連續工齡,并根據本人實際連續工齡和折算工齡增加的工齡之和確定老辦法退休費計發比例 。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在計發養老保險待遇時不再折算工齡 。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獲得省部級勞動模范榮譽稱號,退休時會不會加發退休費?
答:2014年10月以后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符合原加發退休費政策的,退休時不再加發退休費,調整為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由本人退休時所在單位負責發放,所需資金從單位經費保障渠道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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