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青海省檢察機關職位確認加分需要什么材料?


報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現戶籍在六州且滿3年加分政策須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身份證、考生及父母的戶口簿 。由于戶口簿更換無法證明確切落戶時間或考生戶口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 , 須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忌峁┑膽艏C明中必須寫清父(母)、考生身份證號、父(母)在何地落戶時間滿多少年 , 與考生是何關系 ??忌峁┑母改妇幼?、久居何地或無遷移的證明不能視為加分依據 ??忌诖逦瘯蜞l鎮政府出具的落戶、久居或居住滿××年的證明也不能視為加分依據 。

【2023青海省檢察機關職位確認加分需要什么材料?】(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現在省內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須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父(母)在省內六州ΧΧ單位工作的證明 。工作證明中須寫清父(母)身份證號、父(母)何時參加工作 , 在ΧΧ地區的ΧΧ單位連續工作滿多少年 。工作證明須由原工作單位出具(原工作單位合并、撤銷、破產的,由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考生戶口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須提供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關系的證明 。父(母)在企業工作的除提供工作證明、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關系證明外,還須提供父(母)在六州繳納養老保險連續滿ΧΧ年的證明 。


(三)工作年限和落戶時間的計算時間截止2023年2月2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報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根據公告規定 , 此次加分中考生應提供父母有一方現在省內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州的加分證明,因此考生往次的加分證明不能視為此次考試加分的依據 。證明中如有涂改,請在涂改處加蓋公章 。
(四)父(母)戶籍已遷出六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漢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圍內 。
(五)考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加分,需委托他人代辦加分事宜的,須提供委托書及雙方身份證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
(六)考生需簽署誠信承諾書 。考生提供的加分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進入下一考錄環節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 計入考生個人誠信檔案 。
聯系電話: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0971-632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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