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畢業生學費補助申請條件及發放標準

鎮江畢業生學費補助申請條件及發放標準

鎮江畢業生學費補助辦理指南
一、申報條件
1.從2018 屆起,畢業年度內在市區(指丹徒區、京口區、潤州區、鎮江新區和鎮江高新區,下同)企業就業的駐鎮高校和鎮江籍“雙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出國(境)留學并在國(境)外取得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 畢業院校為世界綜合大學排名(QS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學術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請;

2.與鎮江市區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該企業工作(不含勞務派遣人員),在市區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在上述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企業工作,畢業 5 年以內累計期限滿 3 年 。
【鎮江畢業生學費補助申請條件及發放標準】二、補貼標準
本科每人 8000 元、碩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標準給予學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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