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單位自管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流程

丹東單位自管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流程

丹東單位自管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流程
1、申請人準備相關材料申請
2、受理中心進行受理,不屬于受理范圍的 , 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 。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 或者申請人補正材料的受理申請,審查呈送主管領導批準 。
4、通過檢查 , 向申請人發放許可證或批準文書;檢查不通過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
【丹東單位自管公有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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